今年以来,邢台市南和区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为牵总,以法治化、信息化为引领,大力推行“周三集中调”服务品牌,创新建立矛盾纠纷化解“四全”工作模式,着力构建人民调解、行政化解、司法调解多位一体大格局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、化解在萌芽状态,全面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。
全渠道收集“一中心”办理流转
南和区从畅通渠道入手,将各类矛盾纠纷信息汇集到一个“中心”——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,便于协调各种力量化解。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以网络信息化方式,建设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平台,联通区法院、信访局、“热线办”和各乡镇村,实现矛盾纠纷、问题反映全由“一中心”收集、办理、流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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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有纠纷到法院立案,区法院立案庭对立案案件进行审查筛选,对于相邻纠纷、土地纠纷等适合民调的纠纷,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,通过“冀时调”平台转交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平台,由区司法局分流给相应乡镇司法所、各行业调委会进行调解。这一逆向“引流”,改变了有纠纷都往法院“推”的固有做法,畅通了转交通道,减轻了当事人诉累,提高了调解效率。
同样,群众打政府热线,对不能立即给予答复的群众来电,“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”,将问题转交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平台,由具体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和答复。
负责信访工作的区群众工作中心,实行“统一登记、分类接谈、三级调处、交办督办”运行模式,对予以受理的案件进行分流办理,其中对领导批示交办的案件第一时间转交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平台,协调多方面力量会商解决。
各乡村设立“日排查、日研判、日调度”工作机制,对涉及邻里纠纷、家庭矛盾等事项进行常态化排查,对排查发现无法解决的疑难事项,及时上报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平台,专人盯办、限时办结。
全方位研判“一线式”把脉问诊
南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要求负责调处的工作人员坚持“一线工作法”,采取到现场、拉家常、解难题等手段,坚持做到问题缘由查清、现实情况摸清、稳控措施厘清“三清”。
围绕重点和疑难案件,区乡村三级调解人员深入一线,通过询问当事人、走访邻里和群众代表等方式,全方位了解矛盾纠纷产生的源头和真实情况,真正弄清来龙去脉,找准问题调处的着力点。围绕问题产生的根源,深入了解双方目前各自的心理状态、经济状况、人脉关系等相关信息,寻找调解的突破口。对一些情况复杂、涉及面广、政策性强的历史遗留性问题,在寻找政策依据的同时,入户面对面沟通交流,耐心细致讲解有关政策法规,做好答疑解惑,疏导群众情绪。对确实存在困难的群众,协调民政等部门,给予政策救助,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。
全链条解纷“一揽子”调处化解
线上调、随时调、集中调、挂账调,南和区通过分类施治,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乡、难事不出区、矛盾不上交。
对于简单明了的矛盾纠纷,“及时办、随时调”;不能当场解决的,按照各部门职能职责范围,及时转交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办理。对基本事实清楚无争议、应用法律条款简单的矛盾和问题,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链接乡村、各行业调委会的“在线调解平台”,由中心人员进行线上调解,让数据多跑路、群众少跑腿。
对于一些难点问题,区、乡和村三级推行“周三集中调”工作机制。区委层面,区调委会每周三召开平安周例会,专题研究全区疑难复杂案件,集体讨论、分析研判,逐案制定解决方案,并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种类,合理确定分流和转办渠道,分级推动问题化解。乡镇层面,各乡镇由书记主持,乡镇政法委员、法庭干警、司法所长、村“两委”干部、调解员参与,对所辖乡镇每周排查出的矛盾纠纷,逐个进行研究,制定化解方案,落实具体责任人和解决时限。村级层面,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,吸收“五老”调解人员参加,研究处理日排调过程中遇到的疑难矛盾和问题,需要区乡调解人员支持的,提前取得联系到会指导。
南和区委建立重大疑难案件“挂账”督办机制,对一些基层无法调处的案件和遗留问题,党政班子齐上阵,包案件调度、化解和稳控。全区领导干部“四下基层”,即信访接待下基层、现场办公下基层、调查研究下基层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,做到问题在一线发现、矛盾在一线解决。
贾宋镇某小区发生矛盾纠纷,涉及600余户群众。化解过程中,区委书记连续10多次开会研究,分片上门入户做工作,与开发商和群众反复沟通、拿出方案,组织住建、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和镇村干部,挨家挨户到群众家中讲政策、说方案,最终将该纠纷圆满解决。
全要素保障“一体化”强基固本
南和区调整充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力量,在乡镇和村推广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室。健全完善基层调解体系,建立调解员选拔培养、持证上岗制度,并颁发徽章和证书。建立调解员专家库,专家学者、优秀调解员、执业律师等直接参与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。
该区将乡村调委会、行业调委会所需经费、专职调解员生活补贴、“以案定补”补贴等纳入财政预算,每名专职调解员每月生活补助1500元,一般矛盾纠纷每件再补贴100元,疑难复杂纠纷每件再补贴300元。
该区强化追究严责任,乡镇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台账,对隐瞒或没有排查出矛盾纠纷的,视情况追究乡镇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责任;对乡镇调解成功率等进行月考核,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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